摘 要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新理念是在全面小康决胜期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而提出的新发展正义理念,是对于以往“先富—共富论”和“共享发展成果论”的深化、发展和超越,呈现出中国特色发展正义道路的演进逻辑。围绕从“先富—共富论”经过“共享发展成果论”到“共享发展”的演进逻辑及其相互关系,学界的有关反思出现了包括“对立论”“转型论”“超越论”等林林总总观点,实质上反映了中国差异性社会各个阶层对以往中国道路与未来中国道路的不同理解。因而,全面、历史而准确理解三者关系,正确把握走向共享发展之途,是科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之一。
关键词 共享发展;发展正义;演进逻辑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63(2017)08-0001-08
DOI:10.15937/j.cnki.issn 1001-8263.2017.08.001
作者简介 任平,苏州大学教授、博导 江苏苏州 215006;吕鸣章,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江苏苏州 215006
中国的发展正义逻辑如同发展逻辑一样,是随着各个时期的问题逻辑渐次转换而演进的。历史性差异出场的思想,只有在历史中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在全面总结以往中国发展经验、规划“十三五”发展、夺取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决胜时期的关键点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把“共享发展”作为实现中国发展正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究竟什么是“共享发展”?“共享发展”论与以往“先富—共富论”和“共享发展成果论”之间有何历史性的关联又有何创新差异?一年多来,学界讨论尚未尽深入,甚至出现了种种误解。思想上的误解必将导致实践的偏向。因此,深度挖掘其意义内涵、澄清对其种种误解,不仅是正确理解“共享发展”新理念的前提,更是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需要。本文主要就其关于“共享发展”新理念的新内涵和新特征的理解、“共享发展”与以往“先富—共富”模式和“共享发展成果”模式的关系、“共享发展”所体现的中国特色正义道路的意义、“共享发展”实现的机制和路径等问题作些探索,以致力于深化相关研究。
一、“先富—共富论”:中国发展正义路径的先期开拓与实践困境
邓小平同志关于先富带动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观点(简称先富—共富论)提出以来,一方面我国先期改革开放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又出现了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效应。后者近年来成为社会和学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随之而来的质疑甚至否定声也不绝于耳。民粹主义思潮直接将之与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甚至官员严重腐败和商人原罪致富划等号,作为借助于否定邓小平同志这一思想、进而否定30多年来中国走改革开放道路正确性的主要证据。部分学者在推崇共享发展思想过程中,也采取非历史的态度加以否定,把它与涓滴效应经济学理论的破产划等号。这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如黑格尔所说的“用小原因解释大事实”。笔者认为,每一个时期面对的发展问题不同,因而发展正义观念也相应地有所差异。应当从历史的眼光看待中国发展和中国发展正义观的演进,不宜用历史虚无主义态度或非历史的逻辑将共享发展与“先富—共富论”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实际上,前者是后者在新形势下的丰富和发展,是与时俱进的历史逻辑。历史虚无主义的否定不仅有害,民粹主义言论更能导致乱党误国。
否定“先富—共富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基尼系数因此逐渐扩大化。这一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并不能据此就彻底否定“先富—共富论”提出的历史贡献。
首先,“先富—共富论”面临的历史语境和根本问题与共享发展论完全不同。“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百废待兴。一个基本事实是:中国经过计划经济几十年的发展,虽然综合国力有了相当的进步,但是人民生活依然贫困,人均GDP不足百美元,排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100位之外。不说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就是比同样的印度、西亚、拉美国家落后,比周边的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落后,甚至比许多非洲国家都落后。新自由主义者哈耶克的《走向奴役之路》否定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萨缪尔逊、诺德豪斯主编的《经济学》表达对市场经济的推崇,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鲜明提出优越性对比逻辑:“中国香港、台湾对于大陆”“西德对东德”“韩国与朝鲜”等等。那么,一个流传的说法就是:中国还应为“三百年殖民地”。如果当年不抵御英国,就变成香港;如果当年不抵御日本侵略,就成为今天的日本或韩国;如果不打倒国民党,就变成今日的台湾。尽管是调侃,但是其中包含着的挑战意味是非常尖锐的: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否错了?社会主义制度还有没有优越性?如果有,那么比起资本主义来,在哪里?答案是需要打破社会主义僵化教条的理解,走一条新的社会主义道路。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杀出一条血路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此,全面实验不可能,只能是先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深圳之于香港、厦门之于台湾、青岛和大连之于日本和韩国,苏州之于新加坡,率先开放发展,杀出一条血路,证明只要道路对头,社会主义优越性就会充分展现。果然,这些地区的发展证明: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改革开放也能造就至少不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效率、发展速度。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得到证明,而先行先试地区以及通过市场方式先富的人群,为其他地区、其他阶层人群开辟了道路,做出了榜样,提供了可贵的经验。先行先试必然付出超常代价,率先发展就率先遇坎,攻坚克难才能率先发展。作为社会伟大觉醒的先行者,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苏南乡镇企业“四千四百万”、张家港精神都是从脱贫致富中拼出来的,不是靠政府转移支付、等靠要拿来的。许多干事创业的带头人都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累,成功者十不存一。一批先探路的人可能踩了红线,倒下去了,做了改革的铺路石。一批人死了,由于各种复杂原因,为探索中国道路发展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代价。然而这些经验无偿地转移给全国各地各阶层的人们,使后人们少走了许多弯路。历史的实践证明:没有先行先试地区和人们的开拓引路,就不可能闯出中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之路,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
其次,先富地区创造发展的产业,带动了全国后进地区的人就业,进而提高了后进地区的收入水平。全国2.8亿农民工,大多1.7亿在东部沿海城市就业。他们的打工收益远高于在家务农收入。而且来到城市创业,享受到东部先富城市的部分公共资源,学习创业经商经验,回到原住地后成为本地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据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约有450万农民工返乡创业,其中东部省份农民工比例达到50%以上,他们成为中西部发展改革的重要力量。可以这样说,中国的财富增长虽然出现了两极扩大的趋势,但是,从增长角度来看,中国不仅总量增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改善了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从温饱到接近小康。不是一部分人比过去绝对贫困、一部人绝对富裕的这样一个结果,而是在绝大多数人生活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不过一部分人改善的程度比另一部分人大,而相对差距在拉大。在经济学上,符合帕累托改进的特征。
其三,先富地区产业上下游对煤炭、水泥、农副产品资源的需要,带动了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1978-1999数字表明:煤炭产量从1978年的6.2亿吨增加到2015年的37.5亿吨,水泥产量从1978年的6524亿吨增加到2015年的235918.8亿吨,主要农产品从1978年的30476.5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62143.9万吨,钢材从1978年的2208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112349.6万吨,发电量从1978年的2566亿千瓦小时增加到2015年的58145.7亿千瓦小时。①
其四,先富地区税费贡献转化为全国建设和发展的公共产品,为全体人民共享,改变了后发的环境和条件。教育、医疗、城市、(铁路公路)交通、电视、网络、文化等等,都有了很大发展。中国的GDP赶英超日,成为第二大经济体,沿海地区的税费贡献应当大于内地。
其五,在党和政府引导下,许多光彩企业用捐赠来实现对中西部落后地区的民间扶贫帮困,据《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社会捐赠款物合计为659.7亿元,其中东部11省市为306.9亿元,占全国捐赠总额的46.5%,而且这一金额仍在不断增加。
一个结论:先富论为中国道路的开辟,杀出一条血路,推动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发展,为国家和民族增强了巨大的经济实力,在先富的同时也带动了全国的发展,实现了先富带动后富的脱贫目标,为而后的中国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从改革开放前人均收入不足100美元、处在普遍的贫困状态下,到2015年绝大多数人口摆脱贫困,按照世界银行组织日均收入1.9美元标准,贫困人口只剩5500万,仅占全国人口的4.23%。可以说,在带动整个国家摆脱普遍贫困、绝对贫困化方面,这一发展正义观是正确的,取得了历史性的效果。在一个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中实施的整体脱贫经验,在世界范围内是绝无仅有的。这是中国道路、中国经验的成功,我们如果否认这一经验、这一道路,就是否定我们自己。
在方法论上,也是没有问题的。中国革命道路的探索也是在少数地区(山区、边缘地区农村)开始,建立根据地,然后逐步扩大,最后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胜利的,是不可能采取同时、同步、同态革命战略的。为什么改革开放、探索中国发展道路就不能采取这一方式呢?
先富不是同时富裕。先富地区选择沿海,是为了开放发展的需要,是获得境外企业溢出效应的需要。只有沿海最接近境外资本,其交通、经济基础条件、人们的开放素质都好于内地。正是基于这一客观事实,“先富—共富论”才实事求是地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战略,这是对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现状的批判与反思,通过先富再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从而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先富—共富论”是一种先行先试的方案,“先富—共富论”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努力工作、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人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从而影响和带动其他落后地区,“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②
然而,在基本解决绝对贫困、普遍贫困,使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人民生活都有不同程度提高的情况下,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同时产生。就相对贫困化问题而言,“先富—共富论”的实施效果依然没有达到我们理想的共同富裕的目标。可以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绝大多数人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他们的生活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改善和提高的幅度差距日益拉大。据《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而言,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4元;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9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72元,城乡收入差距是巨大的。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均纯收入都呈增长趋势,但与此同时,我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却出现不断拉大的趋势,从2006年的0.487,2007年的0.484,2008年的0.491,然后逐步回落为2009年的0.49,2010年的0.481,2011年的0.477,2012年的0.474,随着五大发展理念的实施,基尼系数进一步降低为2013年的0.473,2014年的0.469,2015年的0.462,基尼系数仍高于国际0.4的警戒线,还有极少数边缘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生活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几千万人还没有脱贫。因此,在全面小康决胜时期,我国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依然是解决5500万绝对贫困化人口问题。同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平抑收入分配差距,限制基尼系数扩大,探索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相对贫困化问题之路。在全面小康社会决胜之后,走向基本现代化的中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解决相对贫困化问题上来,因此共享发展的正义逻辑,将被赋予更全面、更丰富、更高远的内涵。
然而,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时期,只要全面深化改革依然是动力杠杆,只要创新和活力依然是推动力,那么,“自贸区”“跨境电商区”“一带一路”“创新”先行先试省份总是比其他地区有更大的相对利益获益权,因此,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现象就不会避免。此外,只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依然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作用,那么,在市场竞争中总有胜利者的那一部分人、市场程度发育程度相对高或专有市场发展充分的一部分地区,就会获得更多的相对获益权。但是,这些地区、这些人的探索都同时带有先在的风险和先期付出的代价。他们的经验将会转移到其他地区,他们创造的效益也会通过涓滴效应和扩散效应带动其他群体。这一模式依然存在,其作用依然巨大,不过不再起主导作用而已。
二、共享发展成果论:中国特色发展分配正义的积极尝试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针对中国贫富差异和基尼系数拉大的现象,国家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提出“共享发展成果”的战略主张。这是在积极汲取欧洲福利国家发展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的一种旨在推进中国特色发展分配正义的主张。
所谓“共享发展成果”,就是在大致肯定改革开放所形成的地区间、社群间利益创造格局相对不变、生产效能相对格局不变、产权格局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再分配环节,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战略主张。相对于发展中的生产正义,这是一种更加倾向于分配正义的主张。共享发展成果论是在先富论所造成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提出的,共享发展成果论虽然强调发展的成果不能仅仅局限于先富起来的少数人,必须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国人民,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这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之所在,是社会主义终极目标的价值旨归,本质上是由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积极借鉴欧洲经验的结果。欧洲福利国家政策的基本要点是:在不改变生产和产权格局情况下,通过积极的再分配调节国家政策与社会保障(高额累进税、高福利、高工资等)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我国实现这一战略主张的主要措施,在于以下几点思路:
第一,进一步通过完善分税制,加强中央财政税收的比重,强化中央财政的收入分配调控权。在上一轮分稅制改革试点基础上,从2003年开始,中央几乎每隔五年就实施新一轮的税种改革,调整分税制利益分配格局,强化中央财政资源,加强对整个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性的调控能力。同时,逐步严格实行累进的个人高收入所得税制度。调节行业、部门的收入分配,加强对某些高利润行业部门和国企上交超额利润的措施。
第二,通过“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等系列重大扶持性战略,将特殊政策和中央资金支持专项注入上述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取得了系列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减少了贫困人口总量,但是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
第三,通过各种专项发展计划,为中西部交通大动脉(如贯通青藏铁路等)、科技、开发区、人才、教育、医疗、社保、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灾后重建、扶贫等系列领域,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如大型旅游资源开发、基础教育投入、新农合、扶贫等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都分别按照中西部不同地区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给予大量的政策扶持、资金扶持、技术扶持、人才扶持、文化扶持、教育扶持、生态扶持。
第四,通过制度性安排和计划实施,让东部相对发达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发展,在一个省(自治区)内也通过对口支援来扶持发展相对落后地区,通过“四转移一共同”(从发达地区向后进地区实行发展项目转移、资金转移、技术转移,劳动力从后进地区有组织地进先进地区务工,实现共同富裕)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更是一种分配正义的共享发展成果论的实践。在政府带动下,东部企事业单位(如江阴华西村、常熟蒋巷村、华能集团、梦兰集团等)都选择西部或后进地区扶贫,对口支援发展。
第五,建立和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医疗、失业、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同时通过第三次再分配,发展光彩事业(针对民企)、慈善(社会)扶贫帮困,来促进全社会的共享发展成果的正义精神发扬光大,营造共享发展成果、建立和谐社会的文化氛围。在理论上,提出为民发展的正义观,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的发展正义观。
“共享发展成果”论,是在新形势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拉大、贫困人口基数依然庞大的现实,根据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要求所提出的一项发展正义观。它既是“先富—共富论”的继续,又是其超越。它的重点放在“共富”机制上。而它又主要通过分配正义带动生产正义来扭转收入分配差异拉大的现实。客观地说,这一战略措施的最大亮点是及时地转变了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从重点关注效率到重点关注社会公平,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正义观转向“基于公平的发展正义观”,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同步发展,减缓了地区间、社群间的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趋势,拉开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序幕。
我们可以看到:2000-2010年10年间,当我国发展处在人均GDP1000-3000美元阶段,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迅速超越法国、德国、日本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证明社会主义发展能力具有超越西方的优越性;另一方面遭遇西方所谓“库茨涅兹曲线”顶端、贫富差异迅速拉大、基尼系数超过0.49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新关注焦点和新期盼从单纯效率、贫困转向公平正义的情况下,“共享发展成果论”代表了人民的心声,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同,成为中国第二阶段发展正义观的出场形态,这是问题逻辑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我们也不能超历史地去批判和否定这一正义观,而要将这一发展正义观放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上去看待。
然而,这一发展正义观无疑也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只想将蛋糕分配公平的分配正义,而没有将蛋糕做大的激励措施,是不可持续的。最终将沦为竭泽而渔的悲壮后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没有真正共建基础上的共享发展成果,无法达到完全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盲目地、无原则地共享发展成果,强行拉平贫富差距,又会回到平均主义的共同贫穷。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欧洲政府债务危机,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民主社会主义在民粹主义民主不断升高的福利要求压力下,只强调将蛋糕分配公平,不追求蛋糕做大,失去了经济财富的有力支撑,最终使福利国家政策难以持续,政府只能举债发福利、借钱搞社保,终于在债务危机中垮台。这一教训启迪我们:共享发展成果论是没有前提、没有基础、没有中介客体的分配正义,它虽然在发展成果的平均分配上体现了共产主义的分配正义,但这一正义只有建立在生产正义基础上才能成立;否则,共享发展成果论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一种涸泽而渔的策略。
因此,在现阶段,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正义观,必须考虑三个基本因素。第一,收入分配差异、贫富差异和相对贫困化的两极化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能完全消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③贫富差距将贯穿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只是不同时期的差距的范围、量级有所不同。我们决不能成为企图超越现阶段条件许可的民粹主义绝对平均主义主张的传声筒,被民粹主义所绑架而走上空想乌托邦道路。第二,现阶段中国是既与未来大同社会相区别、又与两极分化严重、阶级对抗剧烈的阶级对抗社会相区别的差异性社会。④差异性社会的正义逻辑既非超越阶段的绝对平均主义逻辑,也非放任市场经济造成两极分化自由主义逻辑,而是差异的正义。这一原则包括:差异的现实性和长期性;差异来源的正当性;差异幅度和基尼系数的可控性;差异本身的结构性(基本公平+比例公平)、差异的历史变化性(逐步缩小差异、达到共同富裕)。第三,共建是共享的前提。生产正义是分配正义的基础。共享发展成果的基础和前提是获得共享发展能力、条件、机会。如果没有共建,而仅仅主张坐享成果,坐吃山空,必然导致社会普遍的懒堕,产生巨大的道德风险,最终将掏空全社会的共享基础。一人创之,十人食之,就不会有任何社会进步和发展。因此,共享发展论正是基于上述问题提出的。它既是基于两极分化,基尼系数不断扩大,与坚持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现实问题的考虑;又是彻底解决共享发展成果论,为保持分配正义可持续性注入动力的需要。
三、新发展正义理念:共享发展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⑤
它旗帜鲜明地把共享与发展结合起来,既表明发展观的社会主义方向,又关注共享的现实动力基础。共享发展观是“先富—共富论”与共享发展成果论正义观一脉相承的历史继承,又是超越,是在新历史阶段对其两者存在困境的最新解答;是一种致力于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发展正义理念。
其一,共享发展不仅是一种为全体人民福祉的价值观,而首先是一种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方式。它改变的是“共享发展成果”仅仅诉诸分配正义而不讲生产正义的片面共享观,要求重点是放在如何设计一种发展方式、发展制度安排,全面提升落后地区、弱势社群的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共享甚至优先享受发展的条件、创造的机会、创新的路径,让在以往发展中被暂缓的“他者”能够优先共享发展机遇。向最不利者倾斜的不仅仅是成果,而首先是发展能力、素质的提升,发展主体性、发展精神和发展价值的培育,发展机会和平台的优先共享获得。它着眼于造血功能的强盛,而不仅仅是输血。相比成果共享,这是更根本、更深刻、更持久的共享。只有这样,才能根本改变某些地区因缺乏发展精神、发展自觉和发展能力而对于外来输血扶贫的严重依赖,避免出现“扶贫扶贫、越扶越贫”的现象。因此,这是一种着眼于发展方式的共享,一种致力于生产正义的共享。
其二,共享发展的前提是共建共享。在全面提升落后地区、弱势社群发展能力和素质、创新改善发展环境的条件下,力促他们将目光聚焦于自主将蛋糕做大做优做新,在全国人民共同帮助下立足于共建共享。共享发展不仅要通过扶贫攻坚等把蛋糕分好,更重要的是要分享做大蛋糕的经验,从根本上打赢扶贫攻坚战。
其三,共享发展要做到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均等化,为促进共享发展提供公平的发展起跑线和基本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设施、信息网络、电力、供水、燃料、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均等化是共享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基础。共享发展就是着眼全体人民,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迫切的公共服务领域出发,改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共享发展成果有限的缺陷,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的均等化、普惠性,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的全覆盖,让全体人民普遍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
其四,共享发展不等于齐步走的平均发展。共享发展的基础既不是物质利益完全一致的同质性社会,也不是物质利益完全对立的阶级对抗社会,而是一个介于二者之间,人民在长远根本利益上一致,而在眼前利益上有所差别的差异性社会,是共产主义发展过程中的过渡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差异性社会既存在着社会各差异主体的物质利益纷争,但是还要把利益差别限定在一个合理的差异范围之内,来推动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共享发展恰当地处理好差异和公平的历史辩证关系,差异与公平作为共享发展的两大原则,共同构成共享发展的价值尺度。共享发展不是齐步走的平均发展,而是一切从中国复杂多样的生产力历史光谱这一事实出发,面对中国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差异发展为基础的共享战略。共享发展承认发展前提的历史差异性与现实不平衡性,承认各地区发展的历史差异性,承认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坚持发展的具体的、历史的实践统一性,承认全体人民在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创造地位,为发展注入活力与动能。
其五,共享发展不等于绝对平均主义发展。发展成果共享论强调分享发展成果,致力于推动文化扶贫、教育扶贫、经济物质扶贫等为落后边远地区直接提供现成的各类发展成果,而共享发展更强调从根本上改变落后地区落后的发展模式、发展技术,彻底地从思想上,从发展模式上,扭转被动发展、发展机制落后的局面,不是一味地提供现成的发展成果,而是要从根本上带动落后地区实现共享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无视发展过程的艰巨性,强调结果公平,只追求发展结果的公平性,严重打击了社会再生产的可能性、积极性,是缺乏中介客体的分享,最终会扼杀发展的动力与创新,耗尽发展成果,沦为片面地分享发展成果,最终导致共同贫穷。共享发展强调共享的基础是发展。共享发展不仅仅是分好蛋糕的问题,单纯地强调分好蛋糕必将陷入西方福利社会消费主义的陷阱,导致不劳而获的坐享其成。只有从生产发展入手,才能最终实现分配正义,共享离不开共建,共建是为了共享。共享通过共建来增强发展潜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通过增强发展动力来提升共享的水平。
其六,共享发展是一种差异共享。共享发展的共享包括基本共享与比例共享。共享绝不是平均共享一切发展成果,无视乃至强制拉平主体间的差异,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深刻的历史教训。因此,共享必须实行基本共享与比例共享的有机结合。基本共享与比例共享坚持的基础分别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以及由此决定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共享是在入学教育、卫生医疗、住房、失业等涉及人类基本社会生活权利保障方面,我们应最大限度地推动基本共享的实施,不断消灭城乡地区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差别,努力推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稀缺资源、高端服务、精细商品、奢侈产品等无关人类社会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允许根据价值规律的原则,由市场需求来实施比例共享。基本共享保障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全体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基本生活需求,它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保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动力。比例共享满足了部分群体对社会资源的更高诉求,同时,基本共享与比例共享的张力成为调动社会各阶层发展积极性、全面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的强大动力。但是也要关注基尼系数的变化,随时调整二者张力的幅度,避免形成二者的失衡,造成共享发展的偏颇。因为,适当的“比例公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不可避免的,它对壮大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仍是有益的。
其七,共享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共享发展与“先富—共富论”、共享发展成果论是一脉相承的,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样态。随着东西部地区差异、基尼系数的变化,共享发展的内涵会做出不同调整。基本共享与比例共享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共享发展观,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界限在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限定。因此,我们不能把基本共享与比例共享固化,固化的共享比例会阻碍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良性流动,会使社会陷入贫富分化、两极对立的阶级对抗性社会,丧失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共享发展只是现阶段的一种发展战略,是我们通往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中介环节,是有待于不断更替与完善的共享形态。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共享发展的趋势必将是基本共享不断扩充、比例共享不断缩小,最终达到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按需分配、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共同富裕的社会状态。
总之,共享发展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相信人民群众的历史首创精神。共享发展是在发展中共享,在共享中发展。既关注发展的价值旨归,又关注发展的可持续性。
注:
①数据来源:《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年版,第6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④参阅任平《差异性社会的正义逻辑》,《江海学刊》2011年第2期。
⑤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15年11月3日。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民日报》2015年11月3日。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版。
〔4〕中宣部“坚持共享发展——新发展理念系列理论研讨会”苏州会议论文集。
〔责任编辑:若 谷〕
Towards Shared Development:
The Exit Logic of Chinese Road of the Development of Justice
Ren Ping & Lv Mingzhang
Abstract: The new idea of “shared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by the sixth of 15th party plenary session of CPC is the new justice idea of the development to respond to the people’s new expectation in a winning stage of comprehensive well-off life. It is the deeper, developing and surpassing of the previous “rich-inclusive theory” and “shared development achievements theory”, and showing the evolution logic of the developmental justice drive road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t is around the evolution logic and focus on the relationship of the“theory of rich-inclusive”, “ theory of shared development results” and “ shared development” that several point of views including “the argument”, “transformation theory” and “transcendence theory” have been put for ward by academia, which reflects understanding in different by the Chinese different social strata of the past of Chinese way and the future of Chinese road. Therefore, a comprehensive, historical and accurate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among the three, correctly grasp the way to shared development, is one of the keys to scientific adhere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 share development; development justice; evolution logic